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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文件)

分类:广州私借 发布时间:2025-01-01

广州作为我国南部重要的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吸引了大量人才涌入。其中,医护人员作为城市发展的中坚力量,其住房问题备受关注。为了解决医护人员住房难题,广州出台了一系列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医护人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助您了解相关政策,轻松申请贷款。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尤其是对医护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广州作为省会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医护人员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让他们安心工作、服务社会。

二、贷款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广州地区医院在编在职的医护人员。

2. 申请人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4. 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申请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仅有一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

3. 贷款额度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银行审核为准。

四、贷款利率

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具体利率如下:

1. 一年期以内(含1年)的贷款利率为2.75%。

2. 一年以上至五年(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3.25%。

3. 五年以上至三十年(含30年)的贷款利率为3.5%。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医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医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 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否则将影响贷款申请。

2.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

3. 申请人需按时还款,如逾期还款,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个人信用。

4.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银行联系,办理贷款变更或提前还款手续。

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医护人员提供了良好的住房保障,有助于他们安心工作、服务社会。希望本文的解读能为您提供一定的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银行。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广州这座城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州本地户口,我想问我最高能贷多少公积金能贷多少年

广州政策文件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来确定,根据该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计算的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一人申请住房公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另外规定:

1、一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二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3、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回答:

1.可贷50万;

2.买一手楼贷款期限=60-36+5=29年

买二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一、提取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扩展资料: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

广州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广州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两位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原件。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广州医院公积金贷款政策文件)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手续同“②非按揭购买二手楼”。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6、租房提取的(房屋租赁合同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在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首次提取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

职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把提取资料交经办网点审核并签署《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承诺租房行为的真实性。此外,由于核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需要一定时间,请需要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所租房屋所在地的行政区域提前10个工作日把相关租房资料送交对应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办事处或管理部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后即可办理转账提取。

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签证、护照。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继承人身份证。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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